日常活动理论认为,大多数犯罪并非源于深层的心理驱动,而是有动机的犯罪者与监管缺失在特定时空的简单交汇。 由马库斯·费尔森和劳伦斯·科恩开发的“日常活动理论”指出,犯罪发生必须具备三个要素:有动机的犯罪者、合适的目标以及缺乏有能力的监管者。这里的“监管者”不一定是警察,也可以是警觉的邻居、明亮的路灯,甚至是阻断犯罪机会的锁闭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