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DNA平反案件证明,认罪并不等同于有罪
1986年,DNA分型技术首次应用于刑事调查,为一名已承认谋杀罪行的男子洗清嫌疑,从根本上改变了认罪供述在法律上的分量。
理查德·巴克兰成为历史上首位通过DNA证据获释的人。此前,他承认了1986年发生在英国莱斯特郡的道恩·阿什沃斯谋杀案。遗传学家亚历克·杰弗里斯将新开发的“DNA指纹”技术应用于精液样本,证明了尽管巴克兰向警方提供了详尽的供述,但他绝不可能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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