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土耳其达成了一项开创性的国际协议。这是首个专门为预防和打击针对女性的暴力及家庭暴力而设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 2011年5月,欧洲委员会开放签署《伊斯坦布尔公约》,这标志着国际法的历史性转变。它是首个承认暴力侵害女性属于侵犯人权和歧视形式的条约。该条约确立了预防、保护、起诉和协调政策这'四大支柱',迫使参与国实现法律体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