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四年后,西方盟国正式批准了《基本法》。这一关键举措将占领区转变为拥有主权的西德。 1949年5月,美国、英国和法国的军事长官最终批准了《基本法》。这标志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正式诞生。这份文件最初被定位为临时的‘过渡性’宪法。当时人们希望国家能重新统一,因此没有正式称其为宪法。